
新湖南客户端11月13日(通讯员 邓忠宝)日前,东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唐红苹与芦洪市司法所长朱江主动上门为已满75岁,行走不便的社区服刑人员欧某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彰显了人性化执法的工作特色,这也是东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执法的一个缩影。
欧某,男,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该矫正对象因年纪较大,行走不便,无法参加司法所每月组织的公益性劳动和学习,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欧某制定了特殊的矫正方案,由工作人员不定期到他家中进行走访。起初,欧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有不满的情绪,甚至有点抵触,不愿意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朱所长就与他拉家常,耐心说明来意,详细了解其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将尽最大努力帮忙解决。欧某对此非常感动,表示一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积极改造,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
近几年来,东安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监管新途径、新方法,实行人性化管理,切实解决了部分特殊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困难,增强了其自觉遵守矫正规定,早日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此举措不仅进一步落实了社区矫正工作治本安全观,还切实提高了教育矫治质量,更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精神,也让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有了“温度”。
责编:严万达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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